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简单介绍

2020-02-15 淮安装修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简单介绍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接下来小编简单为大家介绍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接下来小编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模式及操作事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 发投资总额的 25% 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3、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 38 条、第 39 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45 条  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这个问题有一定了解,希望小编整理的对大家有所帮助,也不枉小编的一份辛劳哈,各位看官满意,小编在所不惜!  更多装修案例、工长信息、装修效果图请登录抢工长装修图库频道(<http://xiaoguotu.7gz.com/>)!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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