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

2021-11-26 淮安装修公司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 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

来源:山西民政 发布时间:

晋民发〔2017〕25号

各市民政局、财政局:

由于家电行业竞争激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晋政发〔2014〕16号)“到2020年,农村60%以上社区完成日间照料幸福工程”的要求,按照省政府2017年农村老年人照料中心民生实事的具体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全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推动、村级主办、量力而行、社会参与”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切实解决农村留守、空巢、高龄老人的实际生活困难,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到2020年,全省每年新建6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60%以上的农村社区。

三、分类管理

为解决各地农村日间照料中心重建设、轻运行和重数量、轻质量的实际问题,实现农村日间照料中心长效运行和规范管理,对已建成及今后所建设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提供用餐和不提供用餐,划分为照料中心和活动中心。各地严格按照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分类,8月底前将分类情况上报省民政厅。

四、资金补助

每个日间照料中心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10万元,省级财政6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1万元);市级财政4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1万元)。

每个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行费用依照分类实行差别补贴,补贴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根据补贴标准,原则上不提供用餐的,由每年补贴2万元调整为不低于1万元;提供用餐的,由每年补贴2万元调整为不低于3万元,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照料中心规模及服务人数等制定。

五、多渠道探索长效运行机制

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的民生工程,各地要多渠道探索解决照料中心长效运行的途径,积极开展光伏发电试点,探索企业与照料中心“一对一”帮扶活动,探索设立农村养老服务基金,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服务队伍为照料中心提供无偿服务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等。

六、奖励机制

对于管理到位、用餐到位、服务规范、运行良好的日间照料示范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省级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

,用于运行费用,奖补资金从省级福彩金中解决。

七、监督检查

各市、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民生工程的管理与督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扎实做好此项工作,使每个照料中心建设好、管理好、运行好,坚决杜绝只注重建设、不注重管理与运营的盲从行为,省民政厅将不定期对照料中心的管理及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套取资金、监管缺失等行政不作为进行严肃问责。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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