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室内装修工程管理团购

2020-06-09 淮安装修公司

装修管理 室内装修工程管理

如何做好装修施工管理? 主要是:一、建筑装修工程的核心――前期管理二、建筑装修工程的重心――中期管理三、是建筑装修工程的升华――后期管理。

一、建筑装修工程的核心――前期管理1)加强施工组织施工技术人员核对招投标文件、合同和图纸审核;2)找出图纸中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之处,解决图纸存在的问题二、建筑装修工程的重心――中期管理1)加强对装修施工材料,建立检查验收机制;2)装修工程施工技术人员管理;装修工程施工技术工作方法;装修工程施工环境管理三、建筑装修工程的升华――后期管理到了装修工程这个阶段,核心的管理工作是处理前期历史遗留的问题、后期服务提、总结问题点、持续改善。

还要重视的是各自项目要设定完成的目标和完成日期,定期回顾,及时地收尾,不留隐患和问题。

记录问题点和处理措施,以便将来的装修工程中得到有效的避免或成功的借鉴。

装修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一章 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

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

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是向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一)职工的聘用原则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 1.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2.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4.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执行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和加强档案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签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行政文书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一。

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劳资、经营、财务、资产设备类档案材料的范围另行补充。

八、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四章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

关于装修管理 装修管理,其实是类似于监理.一般从事的工作主要如下:1.检测材料是否合格.(你需要补习的知识是装饰材料,装修需要用到那些材料,装修的流程,其实这个你用心自学,是很容易的,有时间可以去装修工地请教师傅,做工的师傅做事本来就闷,你去和他们聊天学习,他们巴不得)2.监督和管理装修上出现的问题,并且进行协调处理(在装修流程上,多少会有问题,怎么去处理好,让工程质量达标,当然,你刚进公司,肯定是有人带你,要抓机会使劲学,活学活用,不懂的地方,待别人有空闲的时候再问)3.既然你是房地产公司.你还需要去了解一些基本的房地产公司知识.(对于你工作的城市的房价以及地价,以及城市内的其他房地产公司的基本情况,都需要做一个基本的了解)4.其他的你不用担心,既然差不多录取你了,多了解些东西对你没坏处.还有就是像你这样刚毕业进公司的,公司都不会让你单独处理一些公司的事情,因为你基本没什么经验,这东西要慢慢来,让公司的同事看见你虚心好学上进,到独立让你处理事务的时候,就是你的机遇来了.

装修管理软件能为企业带来什么帮助 成功实施ERP系统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这里从实施ERP所带来的经济效果与实施成本两个方面,来寻找一个对ERP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一、成功ERP系统的经济效益分析(一)直接经济效益1、增加销售收入。

企业实施ERP,必然将对生产组织结构进行改变,达到生产运行的高效运作,增强企业的竞争力,ERP的实施使生产系统的信息获取速度变快,提高了生产运营的柔性,增加了产品品种和服务的多样性,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在交货日期方面也能及时反馈控制。

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改善与顾客和供应商的关系,获取更多订单和市场,提高企业的信誉度,进而增加企业的销售收入。

2、节约企业成本。

企业实施ERP,自动化程度得到提高,企业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

ERP可以及时、准确地提供对生产经营过程有重要影响的信息,节约资源。

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如供应管理系统可提供供应商和原料价格的信息。

以便企业对原料的采购进行选择,节省采购费用;生产管理系统提供生产过程信息,使企业对生产过程进行调节,以达到均衡生产,减少产品工时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非正常支出;库存管理系统可对原材料和在制品的存货量进行控制,降低库存管理成本。

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有量。

3、提前实现某项功能或事物的价值。

企业实施ERP,可以使得账务处理中的财务凭证的登录、统计、汇总工作的工作效率提高,增强了对应收款项的管理,缩短应收款项的回收期,实现收入的提前回收,可以给企业增加流动资金。

提高投资机会,增加利息收入。

(二)间接经济效益 ERP的实施,能够产生连带效益。

这种间接的经济效益是很难考量的。

在企业管理中ERP代替了传统的手工信息处理方式。

采用计算机系统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存和传递,使得人工费用得到节省,计算机处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使收集、计算失误减少。

也减少了企业因运单、计费等出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ERP系统的实施成本 企业ERP系统的开发运行成本主要包括:(1)软件费用:包括软件购买费用、日常维护费用及零星购买费等。

(2)硬件费用:包括计算机等机器及设备的购入费用、折旧费用、日常维护费用或外租费用。

(3)人工费:人员工资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费用等。

(4)络和通讯费用:包括企业内通讯线路费用,远程通讯费用以及特殊络服务费用等,购入ERP系统的资产分摊成本。

系统资料的分析成本和转换成本。

ERP系统在初建立时,对所需资料进行,分析的结构化程度越高,各部分的轮廓会更清楚。

进行资料分析的时间也会更长,在对资料进行分析时要考虑分析成本,使得企业在ERP需求、资料分析投入时间以及成本考量中取得 平衡。

资料的转换就是对资料库进行转换,将旧的人工系统转换为ERP系统结构的资料库,如供应商资料、客户资料,产品品种资料、长期资产资料库等。

人工的旧系统部分资料库可能对企业的运作没有贡献,甚至占据不少空间,但人为进行资料管理有时难以清出这部分没有价值的资料。

在实施ERP系统时。

依据流程改造的要求,要考虑对资料库进行转换,潜在成本。

ERP系统主要采用的存储方式是磁存储介质,对企业在安全管理上的要求很高。

系统的安全稳定是非常重要的,必须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权限。

目前企业所运用计算机系统会出现各种漏洞,易被企业内外人员非法入侵并对企业的信息进行盗取和破坏,产生ERP系统的潜在成本。

三、以作业成本法为核心理念,建立ERP指标评价体系确定评价经济效益和实施成本的基础指标(一)作业成本法是基于活动成本来进行的管理分析,其真正作用是在特定时点上核算产品的盈利能力。

作业成本法是对ERP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的核心理念,对ERP效益评价产生的作用很重要:(1)作业成本法能够实现对ERP资源和费用的合理分配。

作业成本法的机理是在成本动因理论的基础上对各种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地分配,ERP系统的实施可以作为一种产品或服务,作业成本法能够达到对ERP实施所利用的资源和费用进行合理分配。

(2)作业成本法能够准确的测算出ERP系统的运行成本和赢接经济效益。

作业成本法对,ERP的各个作业层面产生的效益进行测定,依据各作业特点,就是通过新浪博客对别人的博客访问把ERP各作业点的系统效益进行分别计算,实现了对系统效益的测算。

(3)作业成本法能够帮助企业决策对ERP系统的投资,评价ERP系统的实施效果。

在对ERP的投资及效益进行评价时作业成本法能够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对ERP投资决策的制定及实施效益评价具有重要作用。

(二)确定评价指标根据ERP实施的经济效益和实施成本影响因素。

ERP经济评价的基础指标是系统效益、系统投资成本、系统运行成本、机会成本和投资收益。

依据作业成本的成本动因核算机理得出的指标有:(1)企业采用ERP有效改进相关的作业环节,对非增值作业部分进行消除,提高作业的增值部分,实现了作业成本的降低,进而产生作业成本效益。

作业质量效益体现在质量成本的持续降低带来的效益。

ERP系统增强了信息传递的准确性,能够及时反馈产品是否达到客户的要求,降低返工率,减少失误...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什么?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是什么?从买房到装修房子,都需要一定规章制度办事,那么在装修房子的时候也要遵守国家颁布的家庭装饰装修管理法规这样才能确保房屋能够顺利装修完工,对于业主在装修期间还是以后的监督装修施工都很用处。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2月26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 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的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 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 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 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运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三章 开工申报与监督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 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二)申请人身份证件;(三)装饰装修方案;(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 修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

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前段时间在““大禹家装培训””买了套《装饰企业全程营销管理解决系统》,简单给你介绍下内容吧,相信能够帮到你:营销,业务员培训,销售团队建设,套餐营销,络营销,企业管理,市场部管理,客户服务部管理,财务部管理,设计部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部管理,标准工程部管理,企业运营管理,营销策划案例剖析,企业运营疑难解答

谁能告诉我物业装修管理方面的东东。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本着加强小区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对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如下:一、装饰装修报批程序1、申报前应备齐以下资料■ 房屋的产权证明,非业主需出具业主授权书;■ 聘请的装饰装修施工队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如属简单装饰装修,必须由业主出具装饰装修担保书后,可不提供资质证明等资料;■ 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各立面图、水电施工图等资料。

2、提供的资料送达管理处审查后,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人填写《装饰装修工程申报表》。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表》及施工资料交由管理处工程枝术人员审核通过后,由管理处主任审批同意装饰装修。

4、经审批同意后,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与管理处签定《装饰装修书》。

5、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及保证金:管理服务费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2元向管理处缴纳;押金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10元向管理处缴纳(装饰装修骏工并经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任何工程遗留问题,保证金可全额退还);6、管理处开出《装饰装修开工单》、《装饰装修牌》,施工单位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可进行施工。

参考物业管理法律二、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6、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7、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三、装饰装修施工管理1、业主或装饰装修施工队必须接受管理处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和管理;2、施工时间:中小工程30天,较大工程60天,如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并按5元/天补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9:00,节假日不允许施工(办公楼除外)。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施工队负责人应报告管理处和业主,由管理处和业主共同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验收;4、装修施工队如有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管理处有权作出相当的处理,业主应给予支持。

参考物业管理法律

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一、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流程装饰装修流程既是物业管理内部操作作业指导书,也是方便业主了解装饰装修管理流程的公示性标识。

因此,要求物业装饰装修流程的书面形式须文字简明、内容清晰、图表明确、一目了然。

(一)流程示意图装饰装修流程示意图一般悬挂于物业管理单位或在业主入住办理现场。

在物业管理内部装饰装修作业文件以及《业主手册》(或《业主须知》)等发放给业主的资料上也需有与其相一致的内容。

(二)流程分述1.备齐资料资料的准备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和施工队分别准备和提供。

一般包括物业所有权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装修施工单位资质,原有建筑、水电气等改动设计和相关审批,以及其他法规规定的相关内容。

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时,还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物业装饰装修申报用户在入住过程中,应已收到物业管理企业发出的装修手册及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

用户在装修施工前,须认真阅读装修手册,填写申报登记表,并提交管理单位登记备案。

只有在物业管理单位对装饰装修内容的登记备案完成之后,用户才能动工装修。

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应要求和指导业主逐项填写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确保各项申请明确无误,涉及专业部门(如水、电、气等)、建筑结构、消防等项目的,要求写明地点、位置或改变的程度及尺寸(具体详见附后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表)等详细数据和资料,必要时装修人或装修单位还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核准。

3.物业装饰装修登记物业管理单位在进行装饰装修登记时,可以书面形式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并且督促装修人在装饰装修开工前主动告知邻里。

物业管理单位应该在规定工作日(一般为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超出物业项目管理单位管理范围的,应报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单位应详细核查装饰装修申请登记表中的装修内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登记,(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的;(5)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6)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7)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的;(8)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在物业装饰装修之前,物业管理单位和装修人应签订《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相关事项,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2)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3)允许施工的时间;(4)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5)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6)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7)管理服务费用;(8)违约;(9)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5.办理开工的一般手续(1)业主按有关规定向物业管理单位(或指定方)缴纳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开工证、出人证等;(3)装修人或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备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施工物业装饰装修施工期间,装修人和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装修申报登记的内容组织施工。

物业管理单位应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现场检查,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和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违反《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追究违约。

7.验收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照装修申报方案和装饰装修实际结果进行比较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签署书面意见。

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而验收不合格的,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业主和施工方限期整改。

若发生歧义、无法统一意见或业主拒不接受情况的,应报请城市管理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装修管理应注意哪些问题? (1)服务与控制是装修管理过程的一对矛盾,如何处理充分体现了物业管理的水平与技巧。

物业管理是服务活动,而装修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对装修人各项装饰装修行为的控制,甚至是约束。

因而,如何做好控制和服务,解决好这一矛盾,在实现控制的基础上让业主得到最大程度的满意,树立良好服务形象,就需要物业管理各级各类人员真正做到坚持原则,熟悉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要换位思考,为业主着想,规范操作行为。

(2)装修人在准备资料的阶段,常常不知道如何表达需做的装饰装修项目,甚至因为语言表达不同,致使装修人与物业管理单位出现理解歧义。

此时,物业管理单位有必要进行现场核对,避免出现漏项或错报项。

(3)在装饰装修项目申报登记时,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到现场对所附图纸进行核对,以防有漏项,或有大的拆动项目漏报。

如建成使用已有数年的房屋申请装饰装修,需注意其在此之前是否做过装饰装修,内部布局是否有改变。

尤其是多层建筑,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墙体为承重墙体,如在此之前进行过拆打,则需对其新申报的拆打项谨慎核查,以确保其结构的安全。

(4)在办理开工手续前,物业管理方需确认装修施工的相关手续是否已经完备。

(5)在施工过程中,物业管理方应注意现场是否有未申报项目和材料;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装修法规的行为(如装修中是否注意防火安全,有无使用电炉等火源等);装修工程是否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以及毗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构成侵害。

(6)验收工作是装修管理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控制违章的最后一关。

如果在此之前已经发现了违章,则需在处理了违章后再进行验收工作。

(7)对于在物业装饰装修过程中的违规违约行为,应根据相关法规、业主公约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处理。

(8)装饰装修资料的一部分为业主资料,如申报表、装修图、施工人员资料等,另一部分为操作记录表。

在每一单项装饰装修完成后,物业管理单位需及时整理好相关资料,属业主资料的部分需归人业主档案资料,并长期保存,以备后查,操作记录则按文件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归档2015年是改革深化年。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有何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己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

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 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 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

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 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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